摘要 尽量不要选择“无缝衔接”式换房。

今年8月底,备受关注的“认房不认贷”政策陆续落地一线城市——广州和深圳。

先是8月29日,广州官宣《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8月30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另外补充,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资料图】

认房不认贷,到底是什么意思?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俗来讲,即使家里之前已经买了一套房,现在想要换一套更大的房子,那么只要把旧房子卖掉之后再买新房,新房的利率还是按照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优惠利率。该通知下发后,如果您在老家有一套房,想要在北京再买一套房,那么也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

“认房不认贷”的情况下,购房人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提醒网友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远离囤房、炒房。虽然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首套房优惠在地域上的限制,但是不建议普通家庭囤房、炒房,房屋不是“理财产品”,房住不炒早已是大趋势,不要把买房当作一种牟取暴利的渠道。

第二、尽量不要选择“无缝衔接”式换房。最好等到第一套房彻底过户后,再去购置第二套房,给自己留有应对突发状况的时间。如果一定要“无缝衔接”式换房,那么在出售第一套房的合同中,一定要对买家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尽量降低对方的违约风险。

第三、“认房不认贷”并不是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而是根据各个城市的需求,由城市自主选用。因此,如果您有换房的需求,最好先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内容后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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